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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CJ2021-S-X-060號詢價采購公告2021/4/28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蘇州市供排水管理處之委托,對其采購的蘇州市自來水廠尾泥處理處置現狀調查和技術路線研究項目進行詢價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項目說明: (一)項目名稱:蘇州市自來水廠尾泥處理處置現狀調查和技術路線研究 (二)采購預算:人民幣貳拾萬元(¥200000.00) (三)合格詢價響應供應商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采購要求: (一)項目概況: 2021年3月23日起實施的《蘇州市供水條例》中提到在項目規(guī)劃與建設時,供水專項規(guī)劃應當明確尾泥處置方案,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生態(tài)環(huán)境等部門統(tǒng)籌推進尾泥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工作,指導供水企業(yè)規(guī)范處置尾泥;并且明確供水企業(yè)應當履行規(guī)范處置尾泥職責。實際上自來水廠的供水量和供水水質是各種供水管理辦法的主要關注對象,尾泥較少受到關注。但是尾泥特性因投加藥劑以及水中特征污染物不同呈現較大差異性,尾泥產量也因季節(jié)性供水有較大差異,尾泥產量和去向目前尚不明晰,對自來水廠的全鏈條管理帶來較大難度。本項目旨在摸清家底,理清現狀,掌握全市自來水廠中尾泥的種類、產量、特征污染因子、脫水設備及工作模式、尾泥處置方式及接納尾泥處置單位等基本情況,為進一步規(guī)范自來水廠尾泥處置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 (二)工作內容 1、本次調查對象包括蘇州大市范圍內,包括下屬的張家港、常熟、太倉、昆山4個縣級市以及蘇州姑蘇區(qū)、工業(yè)園區(qū)、高新區(qū)、吳江區(qū)、吳中區(qū)和相城區(qū)的21家縣級以上城鎮(zhèn)自來水廠,收集基礎數據并對基礎數據進行現場核查,對21家自來水廠尾泥泥質(重金屬、含水率、有機質含量等指標)進行化驗分析,補齊填報不全數據,同時確保統(tǒng)計數據與實際情況真實可靠。通過本次調查主要獲得以下信息: (1)各自來水廠運行基本信息,包括設計規(guī)模,處理工藝流程,水源地,進水水質,出水水質等; (2)自來水廠產泥環(huán)節(jié)與產泥特性調查,具體調查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水廠處理規(guī)模,產泥單元(如沉砂池、混凝沉淀池、生物活性炭換炭等)、混凝劑種類和投量,產泥量、產泥特性等; (3)自來水廠尾泥處理與處置情況進行調查,具體調查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調節(jié)池是否混合各單元產泥,尾泥處理設施,尾泥外加藥劑,尾泥處理模式,尾泥量,尾泥含水率,尾泥去向及運輸、尾泥管控措施等; (4)接納尾泥的處置單位情況,包括基本信息,地理位置,處置能力,處置單價、接受自來水廠污泥年度處置總量及明細等; (5)自來水廠尾泥資源化處置企業(yè)名單和資源化途徑。 (三)調查成果要求: 1、調查成果內容須符合采購單位的有關要求; 2、調查成果以調查報告的形式提交,包含紙質文件及相應的電子檔文件; 注:服務成果提交后需得到采購人書面確認后方可視為完成。
1、響應單位需就本通知書第三項單獨制作《響應報價表》。本次報出的價格一次性報定不得更改。所報內容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的人工費、通訊費、交通費、資料費、調查費、檢查報告及報告報表編制費(含印刷費)、咨詢費、專家費、后續(xù)服務費、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完成本項目的各項所有費用。同時,除非合同條款中另有規(guī)定,否則,成交單位所報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因素而變動。不論響應單位是否列出相關費用明細,招標人均可以認為響應單位人已在總價中包含了全部費用。 2、響應單位應對所要采購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只報其中部分內容的,為無效報價。 3.成交服務費:成交單位按照預算金額計算并支付,具體為100萬元以內1.5%、100萬元~500萬元以內1.1%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并支付成交服務費,不足叁仟元的按3000元計算,該費用應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付清。 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1)一次性以現金方式; (2)一次性轉入招標代理機構如下賬戶: 賬 戶 名: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江蘇銀行蘇州金閶支行 賬 號:30100188000004892 注:匯款單上需注明單位名稱、標號、金額 五、付款步驟: 1、在完成蘇州市自來水廠尾泥處理處置現狀調查和技術路線研究全部工作后,經采購單位確認后1個月內由采購單位一次性支付給成交單位。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原件。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六、評審辦法: 1、采購人授權詢價小組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2、若滿足上述原則的最低報價響應供應商超過一家時,則由采購單位以抽簽的方式決定成交供應商。 七、項目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終止詢價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guī)定的詢價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八、合同生效: 1、合同經招標代理機構加蓋騎縫章,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即直接產生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辦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不違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購目的的原則下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結果以書面形式蓋章記錄在案,并提交招標代理機構一份備存,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招標代理一份。 九、其他 1、響應單位在詢價響應文件中必須對所有采購產品的技術、服務做出應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條款不響應時,須在響應文件中明確列出,未列出的視同響應(且如成交后發(fā)現不符合采購要求的,則視為虛假響應,按虛假響應處理) 2、響應單位在投標時提供的資料均應是真實的,若有虛假,由其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3、如響應單位對本通知書有疑義,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咨詢,一切材料以招標代理機構的書面材料為準。 十、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蘇州市干將西路399號銀海大廈303室 郵編:215002 聯(lián)系人:潘莉莉 趙慧敏 聯(lián)系電話:0512-65238816 采購單位聯(lián)系人:張艷 聯(lián)系電話:0512-68287630
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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